常务副会长胡启旭受聘为连云港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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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连云港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暨法律服务顾问团聘任会议成功召开。江苏省浙江商会常务副会长、连云港市浙江商会会长胡启旭被聘为连云港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员,并作为代表上台发言。 连云港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张家炯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薛玉江出席会议,市工商联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仇延东主持会议。
会上,仇延东宣读了《关于成立连云港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关于聘任连云港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员的通知》和《关于成立连云港市工商联(总商会)民企合规高质发展法律服务顾问团的通知》。 张家炯和薛玉江共同为“连云港市总商会非诉讼服务分中心”揭牌,并为58位人民调解员颁发了聘请证书;为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等11家法律服务顾问团顾问单位授牌,并为51位法律服务顾问团顾问委员颁发了聘请证书。
张家炯在讲话中强调:一是切实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打造调解服务品牌;要坚持依法调解,注重运用商事调解规则、惯例,灵活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不断提高自身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技巧,维护好当事双方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工作实效。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的独特作用。要充分利用专业优势、理论优势和实践经验优势,为推动企业依法经营发挥更好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提高民营企业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的预警防范;要拓宽法律服务民营企业渠道,主动参与民企债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的化解工作,当好民营企业的法律参谋和智囊。三是强化商协会及会员企业自身建设。要依法加强企业治理,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推进企业自身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建设;要完善自身发展,探索合规之路。积极开展企业自身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法治化治理、管理水平;要依托商会调解组织,加强与公检法司机关联系协作,推动会员企业解决矛盾纠纷多元化、精细化、法治化。
连云港市工商联机关相关处室,各县区工商联,市直属各商协会会长,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调解员,市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顾问团聘任成员等9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