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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303人已办理自行纳税申报逃税者将罚款

发布时间:2007-01-16 09:40:26
记者从杭州市地税局了解到,截至昨天上午,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开展已半个月时间了,目前杭州市已有303人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此外,向税务部门咨询的人和电话逐渐增多,领取《纳税申报表》的人也日益增多。 据杭州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前来申报的人来自各行各业,主要是私营企业主、企业高管和自由职业者。目前杭州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进展顺利,预计在春节前会迎来一个申报高峰。 杭州市地税局下一阶段还将前往高收入者较为集中的单位,发放《纳税申报表》和《办理指南》,并以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对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辅导。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不少纳税人的年收入远远超过12万元,但他们都有类似的想法:赚的“外快”如不去申报,税务部门也不可能知道,这样就可以省下一大笔钱了。 对此,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建立纳税申报制度也将是我国一项长期制度。在自行申报制度逐步实施的阶段,可能会有不少“漏网之鱼”,但这些纳税人将面临全社会监督。如有偿检举制度,如果有人到税务部门检举不主动申报者,相关部门就会对被检举纳税人的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查实后该纳税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李异凡 记者余广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