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到2010年建成50个休闲特色村
发布时间:2007-01-22 14:31:45
《嘉兴市促进休闲农村发展的指导意见》已被嘉兴市委办、市府办批准实施。根据“指导意见”,力争到2010年,全市建成各具特色的休闲农村特色村50个以上,休闲旅游特色点(含休闲农庄)100个以上,使休闲农村新兴产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新农村建设新的支撑点。
据介绍,嘉兴作为城乡一体化的先行之地,农业旅游资源丰富,区位交通优势明显,具备发展休闲农村得天独厚的客源条件。到去年底,我市休闲农村项目已有66个,涉及行业已覆盖农林牧渔等主要农业产业。
“出台这个‘指导意见’,最主要的目的是为整合各部门的力量,便于对全市休闲农村项目进行规划,在资金、税费、建设用地、信贷等方面进行政策扶持的同时,也要规范其发展。”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农经局、旅游局等部门都在参与运作相关农村休闲项目,并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由于缺乏统一的协调,一些项目在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价格等细节方面容易出现不尽如人意之处,最终损害的却是整个行业。”
嘉兴市发展休闲农村以提高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村环境为目标。有关人士表示,休闲农村的开发成本相对较低,根据其他地区的经验,开发休闲农村后,每户农民每年可增收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使农户“不离土、不离乡”就可实现就业增收。同时,作为典型的生态经济形式,发展休闲农村还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不过,有关人士也表示,目前我市的休闲农村项目总体规模偏小,上规模、成品牌的项目不多,部分休闲农村项目在创意上缺少特色,策划上比较零乱,营销上目标不明,总体上缺乏相对的个性。据了解,为探索休闲农村的发展经验,目前,市有关部门已对“神农庄”、“聚宝湾”两项目进行全新试点。同时,我市还以对休闲观光农业基地命名为契机,加强对全市休闲农村项目的指导,促其健康发展。
根据“指导意见”,嘉兴市的休闲农村建设将以农户自营“农(渔)家乐”为重点,发展休闲观光农(渔)业等自然景观休闲旅游项目,并在正确的市场定位基础上,形成一个既相互补充又错位竞争的市场。
南湖区周家庄园负责人周新镇认为嘉兴市出台这个政策非常及时,他说,这对我市正在运作的休闲农村项目有导向意义,除了防止“毁农造景”、跟风搞项目的倾向以外,也有利于各项目根据规范要求,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壮大实力,打造嘉兴休闲农村品牌。(嘉兴日报 记者 古宁 通讯员 俞延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