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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二十条举措力推“海创园”产业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10-07-17 13:08:06
  在浙江省首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办企业可全面享受注册资金零首付,知识产权等智力出资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70%,开通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直通车,享受全方位网上登记和年检服务。昨天,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亲自将一份支持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发展的政策文件送到了余杭创新基地。专门针对某个园区出台工商扶持政策,这在全国尚属罕见,这也是浙江省工商局第一次出台“零首付”政策。   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简称海创园)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千人计划”,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而创建的大平台,是按全新机制运行的人才改革发展试验区和国内一流的人才创新园。7月13日,海创园正式挂牌成立。省工商局率先出台了二十条为海外精英量身定制的配套政策。   这份《关于支持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发展的若干意见》,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园区创业享受“零首付”。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能源、装备制造、软件与创意、服务与中介等六大重点创新创业产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如资金困难的,可享受注册资本“零首付”政策,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智力出资最高可占70%。海外高层次人才除了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出资外,还可以商标、著作权、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出资。园内企业的非货币出资金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   冠省名和集团条件降低。园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冠以省名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放宽到200万元。园内的中介服务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其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由1亿元放宽到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