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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为老百姓"隔声降噪" 违法施工将遭重罚

发布时间:2010-01-02 08:46:42
《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适用范围由过去的“杭州市区范围”扩展到杭州市行政区域。 条例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实因为生产工艺需要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要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许可证明,并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3天向附近居民公告。如果未取得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未按照规定向附近居民公告或未按照作业证明施工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