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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底杭州将拥有19个夜市 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发布时间:2010-01-19 20:52:55
 到2012年底,杭州将建成19个夜市。《杭州市区夜市建设发展规划(2010-2012)(征求意见稿)》、《关于鼓励扶持夜市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昨天提请市领导讨论,谋定了未来三年杭州夜市的发展布局。   19家夜市分布于七大区域   上城区:东宝路夜市,位于东宝路14号—海潮路口;望江路夜市,位于望江路19号—65号;衢江路夜市,位于衢江路桥边—三桥农贸市场;中山南路美食夜市,位于中山南路,分三段;吴山夜市,位于仁和路与惠民路路口,长150米。   下城区:新市街夜市,位于新市街(河东路—文昌巷);石桥路夜市,位于长城五金城广场,石桥路272号(汇丰路-长城路);长浜路夜市,位于沈家路209号(费家塘-铁路边)。   江干区:九堡夜市,位于商贸路(杭海路—九堡幼儿园路口);丁桥夜市,位于丁桥农贸市场两侧。   拱墅区:古水街美食夜市,位于霞湾路南侧(上塘路—万安桥);大关夜市,位于香积寺北侧—大关苑路西侧(香积寺路226号到大关苑4号);登云路夜市,位于登云路南北两侧。   西湖区:文新夜市,位于紫金港路—登新公寓;三墩夜市,位于长江路(光阴路—新丰路)。   滨江区:浦沿小吃夜市,位于联庄A区块新农村附房。   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丰乐夜市,位于文渊路以西,2号路与学林街之间;白杨夜市,位于开发区海关大楼东侧支路(四号大街—香樟路);大学生创意集市,位于学林街(文溯路—文津路)。   每家夜市,一般不少于80个摊档。   投资千万元,6月底前开业的奖励两百万元   凡经市政府同意批准建设的夜市,市财政对夜市举办者按夜市建设投资额和完成时间给予奖励:   2010年6月底之前完成并开业的,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500-1000万元的奖励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   2010年12月底之前完成并开业的,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500-10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奖励30万元;   2011年1月1日以后完成并开业的,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500-1000万元的奖励25万元,500万元以下的奖励15万元。   电费将按民用谷电标准,培育期营业税全免   夜市经营性电费按民用谷电标准交纳。   夜市经营管理水费,按民用水价标准交纳。   垃圾清运、处置和道路保洁费,由属地政府在道路保洁费中调剂解决。   凡属于夜市四至范围内,为烘托美化夜市街景而设置的路灯、过街灯、地灯、公益性广告等非经营性用电全部纳入夜市规划,接入城市路灯网,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   在夜市三年培育期间(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夜市举办者营业税全额免缴,夜市内经营户税制参照农贸市场经营户纳税办法执行。   夜市举办者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在审批方面,市规划、土管、建设、城管、环保、卫生、工商等部门,将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手续照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市规划、城管、交警、建设、电力、环保等部门要在夜市周边规划、设置水电供给、污水排放、公厕、公交车站点、免费自行车服务点、旅游车大巴下客点或泊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