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冻结3万多“炒信”卖家 专家答消费者疑问
发布时间:2010-03-14 09:32:31
打开电脑、点击鼠标,商品就自己送上门——几年前还只属于时尚达人们的网上购物,如今早已入逛商场、进超市一样普通,越来越渗入人们的生活。
但随着网购的普及,一系列问题也随之出现: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服务没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差等等,一时间成为网上各大消费论坛的热门话题。
昨天上午,浙江省工商局、省消保委、滨江工商局、淘宝网、支付宝公司的负责人齐聚本报“桥梁”栏目,与读者直接交流聊网购。
作为与淘宝网关系最密切的工商部门,来自滨江工商局的石崴一口气报出一长串统计数据:去年一年,他们通过各类平台收到的涉及网购的投诉累计1297件,2008年,这个数字是781件,而2007年则是268件。“但读者们不必忧心,因为由于交易量的不断翻番,投诉率其实是逐年下降。”
但石崴也承认,网购维权并不容易,取证难、确定证据难,成为买家维权的最主要瓶颈之一。
网店也应依法纳税
读者孙小姐:我是淘宝卖家,听说网店也要办营业执照了,这件事最近有进展吗?办了执照,是不是就要交税了?
郑晓东:国家工商总局草拟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其中提到:网店应申请实名认证,实名制有两种形式供选择,一种是到执法部门实名登记,一种是向淘宝网这样的平台服务商申请实名登记,究竟采用哪种方式,还在讨论中。
具备条件的,应该要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销售危险化学品、药品等,必须要取得许可,并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但是对于网店卖家来说,无论实名认证与否,只要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只要有违法行为,都要承担责任。
关于税收问题,大家可能误会了。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所以,即使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有纳税义务。
对付“先签收、再验货”有招
读者汪小姐:有时候在网上买东西,收到快递时快递员要求先签收再验货,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买家。你们有什么好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吗?
沈洋:目前,我们正在与一些快递公司商量,共同草拟服务标准,力求能把这个问题规范起来。我们希望,先验货、后签收成为规范,最大程度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读者杨小姐:对付这种快递公司,我有一个不算办法的办法。如果遇到一定要先签收、再验货的快递公司,可以先在签收单上签字,但不要立刻将它还给快递公司员工,一定要紧紧握在手里,直到完成验货,这个方法还是可以应应急的。
商品质量有问题
网店单方面声明没用
读者叶小姐:我刚买了一件衣服,网上图片颜色非常艳丽,但是货到后才发现,长度、面料、大小都有些差别。好说歹说,卖家才同意退货,真是郁闷。遇到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退换货?
韩志斌:当然可以退换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邮售、电视直销、网上销售等方式推销商品的,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性能等与广告宣传相一致,并按照承诺的时限提供商品。
我注意到,不少网店都在网页上写着类似的文字:“由于手工测量,2厘米的误差属于正常误差;由于不同显示器、不同的拍摄角度、光线,显示的效果都不尽相同,以实际商品颜色为准”。这类文字,其实完全属于卖家的“格式文本”,不能作为免责的借口。图片与实物出现不符时,买家可以直接提出退换商品。
3万多“炒信”卖家被查处
读者陈先生:网购时,肯定要先看卖家的信用等级,可经常有卖家通过各种方式炒高自己的信用等级,淘宝网准备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沈洋:这确实是个老大难问题。去年4月到10月,我们开展了“诚信公约”活动,希望炒作信用等级的卖家回归诚信,一共有上百万卖家参加了这个活动,累计查封了2.2万个炒作信用的卖家。
去年6月开始,淘宝网第二代信用炒作稽查系统上线,截至目前已经查处冻结了3万多名卖家的账户。
我们还创建了一支50人组成的专业团队,来负责审核交易的真实性,防止信用炒作。同时,我们还有数千名诚信志愿者,他们大多是由一些资深卖家,或是对网络交易非常熟悉的人,负责监督诚信交易情况。
注意分辨假支付网站
读者林小姐:在网上付款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国絮:在使用支付宝这类支付平台时,最好能将相关网页保存在浏览器收藏夹里,因为现在很多假网站做得非常逼真。同时,最好在家用电脑上支付货款,在公用电脑上付款时一定要慎重。一定要经常上网查看帐目明细,一旦发现异常,快速处理,降低损失。妥善保存自己的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借给别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