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以上浙商海外遭遇意外风险
发布时间:2010-03-29 11:01:23
眼下,在海外的浙商安全已经进入高风险期。与纯商业风险相比,非商业风险往往防不胜防,极具危害性。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浙商大踏步走向世界开拓海外市场的一年,也是境外浙商困难重重的一年。商业限制、恐怖袭击、暴力犯罪等风险事件屡见不鲜,浙商海外安全形势令人担忧。
浙商在海外遭遇的风险有些什么样的特点?他们又该如何防范和应对?2010年2月,《浙商》记者独家采访了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公民海外安全分析》项目组长、浙江省委党校副教授李晓敏,他同时还主持浙江省社联《浙商海外非行商风险及避险机制分析》课题。
一成以上浙商海外遭遇意外风险
浙商在海外遇到的安全事件发生地广泛,既有经济不发达、社会治安较差的非洲、中东一些国家,也有商业环境较好、法制健全的欧美地区。在2005年至2009年5年间,浙商在海外受到的人身伤害和发生的财产损失事件每年有数百起。有些特大恶性案件造成浙商财产严重损失,个别案件甚至导致浙商付出生命代价。这一切表明,在海外的浙商安全已经进入高风险期。
为了掌握和界定浙商近年来海外活动的规律及受到的非行商危险,李晓敏的项目组于2009年在杭州萧山机场、温州永强机场和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对近300位有海外商务活动经历的浙商进行问卷调查。李晓敏向《浙商》记者介绍,有高达11%的受访人员曾有海外遇险经历(见图一)。
当前,世界经济仍处于低迷中,国际社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而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广泛深入的联系促使更多的浙商去海外从事经贸活动,浙商安全事件数量递增(见表一)。
据不完全统计,自从2004年中国外交部成立中国领事保护中心以来,外交部及中国驻外使领馆每年处理的涉及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和财产案件合计数万件以上,年递增量在15%以上。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魏苇指出:海外中国公民和机构面临的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李晓敏说,通过项目组调查他们发现,浙商对当前国际行商环境最恶劣或者风险系数最高的国家认同空前一致。阿富汗、伊拉克、南非被公认为是前三个最不安全国家,中东是最危险地区。
有哪些海外非商业风险
项目组调查发现,与纯商业风险相比,非商业风险往往防不胜防,极具危害性。当前,非商业风险已经呈现风险多样化和复杂化、风险来源层出不穷的特点,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
李晓敏向《浙商》记者介绍,虽然不同国家公民和法人海外利益受到威胁的程度和形式不尽相同,不过浙商海外非商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政治性政策类、刑事及暴力犯罪类和特大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类等三大类风险。
政治性政策类
特征:浙商在海外行商过程中因国际政治安全环境变动导致的商业损失。
典型案例:伊拉克战争后的若干年内,中东地区的伊拉克、也门、伊朗等国,恐怖、爆炸、绑架、暗杀事件层出不穷,“汽车炸弹”、“人体炸弹”造成的血腥事件屡见不鲜,其中伊拉克是世界上最不安全的地方。
警示:这种风险往往是个人和企业法人无法控制的,最好的避险方法是避而远之,主动早日离开是非之地。
特征:浙商在海外进行投资和企业扩张中,因一国议会或者少数利益集团以“国家安全”、“环境保护”、“产业空洞化”“劳工利益”等原由进行的行政干预和百般阻挠,导致商业活动失败和财产损失。
典型案例:中海油收购美国尤尼科、中国铝业(13.10,0.24,1.87%)收购澳大利亚力拓、上汽收购韩国双龙汽车等。
警示:浙商在考虑诸如商标收购、资产重组和股权置换等商业活动中,一定要注意所在国的法律制度、人权保护、人文环境等商业因素外的风险,谨慎行事,避免功亏一篑。
特征:浙商海外商业活动中被外国政府的执法机关以“间谍罪”或者“危害国家安全”名义采取司法措施或者受到拘禁。
典型案例:“李文和”案;2009年8月,德国媒体援引汉堡宪法保卫局女主管贝尔奈的话称,中国国家安全部在其他国家安插的间谍多达60万人。
警示:浙商在海外经营活动中,在涉及到与带有外国政府、军工部门、国有企业背景的合伙人进行商业活动中,尤其带有高科技产业性质时,一定要十分谨慎,要弄清合作者的真实身份和社会关系,注意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特征:“特定商业限制”和“国有化”风险。就是一国政府采取强制征用、兼并、没收方式,或者一国地方政府颁发特别法令,对外国人从事的行业和领域进行限制,以变相剥夺外国人财产或者削弱其竞争力。
典型案例:2009年11月24日,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当地华商集中经营的尼罗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对市场内300多个浙商店铺进行了查封,另外2000多家浙商商铺遭遇停水、停电等经营危机。
警示:这种政策性风险要求浙商密切关注所在国政府和议会的政策制定动向,及早发现问题苗头,早作准备,以尽可能减少非行商风险。
严重刑事犯罪类
特征:浙商投资或者经营活动所在国和地区,因当地社会阶层矛盾激化,行政当局权威削弱,社会法律秩序松弛,导致社会治安状况恶化,犯罪活动严重。
典型案例:2009年泰国大规模撤侨行动,西班牙“烧鞋事件”,俄罗斯“光头党”分子经常对在莫斯科、彼得堡等地经商的浙商寻衅滋事,2006年4月所罗门群岛骚乱。
警示:这种因刑事犯罪或者带有排外性质的非行商风险,作为浙商个体来讲,财物损失是小事,保全生命是最重要的;不但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更要强化安全措施。
特大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类
特征:浙商在海外行商过程中,因受到诸如地震、海啸、火山爆发、沙尘暴、空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交通事故而造成的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典型案例:印度洋海啸造成包括14名中国公民在内的近16万人死亡;特大飓风“卡特里娜”袭击美国的新奥尔良市,造成数百人死亡,数万人无家可归,许多世代侨居在新奥尔良的中国华侨也为此失去家园。
警示:浙商要关注所在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提示,注意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一旦出现此类问题和意外事故,要有逃生和自我救助能力。
浙商如何防范非商业风险
非商业风险已经成为浙商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障碍。那么,在海外开疆拓土的浙商们通过哪些方法与手段,可以预防与应对非商业风险呢?
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和文明素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是浙商海外经营活动第一课。浙商要养成随时上外交部网站,了解海外安全动态的习惯。同时,要经常性收看国际新闻和关注国际形势。特别是当国际局势出现新变化,或者个别地区政局发生动荡或者政局不明时,更要随时跟踪事态动向。
此外,浙商要自觉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在海外经营活动中要守信用、讲商业道德。要入乡随俗,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不要加入外国社团或者卷入所在国政党、门派、政见之争,更不要在宗教、政治、种族、国际关系等敏感问题发表不恰当观点。
做好投资和风险评估。非行商风险尽管不是个人意志可以控制的,但也不是没有规律可循,同样是可以加以防范的。
浙商可根据商务部自2002年起每年发表的《国家信用风险评估报告》来选择安全风险级别、投资回报率高的国家。
另外,浙商要与国内相关国际贸易、世界政治研究机构加强联系,收集国外商务投资环境信息。在海外投资和商贸活动前,要邀请相关资讯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做出投资建议。可参加各类人身和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和财产保险,以减少和降低损失。
借助侨领社团等资源化解风险。领事保护是中国政府保护公民海外利益的最合法最有效途径,也是浙商海外安全最可靠最有效的保障。但是,按照外交公约和领事规定,一国政府实施的领事保护是有限定条件的,时效性很差。浙商必须借鉴国际经验,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的作用,借助华侨华人资源,利用各种人脉优势,以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