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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36条”出台 温州民资现新动向

发布时间:2010-06-08 09:22:22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非公经济新36条”,此意见为号称有6000亿民间资金的温州经济带来新的契机。   当地地产业资深人士周女士表示,民资非常愿意进入金融、能源等曾受垄断的行业,但目前政府并无项目推出,因此新36条还需要省市出台对接政策或推出项目接纳民资。   温州市市长赵一德曾表示,温州拥有6000亿元的民间资金处于银行体系之外,并每年以14%的速度在增长,且以短期套利为目的,确实存在很大风险,也不利于长期的健康发展。   如何提高民间资金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将其有效有序引导到有利于国家经济健康发展的方向,一直是温州高度关注的话题。   今年1月,浙江成为中国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省,温州股权营运中心是浙江省开展该试点工作唯一一个特设机构,并将于6月份挂牌成立,成为国内首个非上市公司之间的投资融资新平台。   记者采访了出资方之一——温州市招投标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温州股权营运中心不同于证券交易,属非公开发行,交易非连续性的,资金投入是基于企业收益而定,这与上市公司有着根本区别,届时将实行会员制;目前已有十家企业有意向来此进行跨区域融资。   如何使用温州巨额民资?温州经济研究者马津龙认为:农业是民资投资方向,发展空间大,“目前,工业企业上市审批需要等待的时间偏长,而农业企业的上市相对少,且强势品牌少,发展机遇较多,同时,农业还可获得国家相关政策补助,更重要的是,现代农业需要有现代经营人才和外来资金的介入。”   温州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当实体经济发展遭遇瓶颈,旅游业已成为当地支柱产业之一。温州市财政局一位副局长告诉记者,“通过规划和挖掘,将旅游设施投入和当地建设结合,推出投资项目,以吸纳民资投入,即可促进当地休闲产业发展,又可结合温州城市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