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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的变更等信息的变更情况将全部公开,并可以通过工商部门查询。昨天,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省工商局已联合省金融办于近日正式下发《关于浙江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更章程备案的操作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工商部门将进一步规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外的股东变更章程备案。
今年1月,浙江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拉开大幕,娃哈哈SY、联强数控、百诚股份、三锋股份、盛泽农业等多家企业进场试水。据了解,《操作意见》明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每一次股份转让,都应当依法办理章程备案,其提交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应当载明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等事项。
有的公司章程未具体列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譬如只记载了国家股、法人股、职工股等等。对这类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操作意见》规定,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中应当明确记载股东的具体姓名或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