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25-84827077 欢迎访问江苏省浙江商会官方网站!
首页 >> 浙商动态 >> 浙商动态

德国“彪马”维权状告两浙商索赔各10万元

发布时间:2011-03-04 10:23:14
  以“快乐的走路族”为广告词的德国“彪马”运动品牌,最近却不怎么快乐:德国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彪马”公司),以未经授权销售假冒、仿冒“PUMA”商品构成商标侵权为由,将嘉兴两家服装商户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各自赔偿其10万元人民币。记者今天从浙江嘉兴南湖区法院获悉,该院已立案。   “彪马”公司调查发现,被告嘉兴市南湖区城东美高斯服装店和嘉兴市南湖区城东燕儿服装店,所销售服装产品上,使用了与“彪马”公司拥有商标权的“PUMA”、“美洲狮”及“PUMA及图”等系列商标相同的商标。   “彪马”公司认为,被告销售侵犯自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同时也损害了其商标声誉,给其带来了经济损失。“彪马”公司要求,这两家服装商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嘉兴日报》登报道歉,同时还要各自赔偿其10万元人民币。   记者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两年,仅嘉兴中院知识产权庭受理了“彪马”公司提起的60余起商标侵权案,所涉被告均为嘉兴范围内的商场、超市及个体经营者。案件受理后,嘉兴中院知识产权庭多次组织双方协商。目前,除7起案件尚在审理中,其余案件均已审理完毕。   “由于一些超市和服装商户的经营者商标法律意识不强,在进货和销售环节把关不严,导致服装卖场假冒名牌现象时有出现。”有关法律人士认为,“彪马”公司频繁的维权战,给很多服装商家敲响警钟,提醒商家做生意时,要审查货物商标注册证,签订商标侵权责任条款,避免自己的商标法律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