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25-84827077 欢迎访问江苏省浙江商会官方网站!
首页 >> 浙商动态 >> 浙商动态

在莞浙江老板靠送外卖追债两年

发布时间:2011-09-27 09:46:13
  东莞一家工厂拖欠54岁的陈春生104万元货款。而这一拖,也拖垮了陈春生在浙江的小厂。于是,陈春生背负着40多万元的债务,来莞讨债。两年讨债,陈春生只追回小部分欠款,现在陈春生不得不靠送外卖,每盒饭赚5毛钱度日。   近日,执行案件的市第二人民法院研究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案件已转到该院执行局跟进,下一步将启动查封房产的评估拍卖程序。   【案情】   欠债公司注销起诉股东获赔   陈春生2003年初在浙江宁波开了一家名为华美微型轴承厂的小厂。2003年12月,东莞奥林渔具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奥林公司)与他的厂开始有业务往来,截至2004年7月,奥林公司共欠他104万元。   令陈春生意外的是,后来经过查询,奥林公司早在2004年5月25日就已经登记注销了。几年里他多次催款,但均被推诿拒绝。2009年8月,陈春生向法院起诉奥林公司经理刘某和与奥林公司有关联的天×公司,还有奥林公司的两名股东叶某和陈某(均为东莞本地户籍),要求还款。   开庭审理时,叶某和陈某没有提出答辩,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及发表质证意见,天×公司则称此案与其无关。   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10年7月判决,叶某和陈某两股东没有证据证明其在清算之时履行了通知陈春生申报债权的义务,使得奥林公司在未足额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注销,应承担债务赔偿责任,两人连带赔偿陈春生货款80万元以及利息。   2011年5月11日,法院正式受理陈春生的强制执行申请,由大朗法庭具体承办案件。法院查到其中一名股东在大朗有间房屋,并予以查封。但将近5个月过去了,执行情况没有进展。   【追债】   讨债两年不得送快餐度日   “我对法律没有绝望,但又不知道在哪个环节卡住了。”昨日,陷入迷惘的陈春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讨债之路的辛酸。   陈春生说,自己办厂借亲戚、战友将近40万元,而奥林公司的恶意欠款,也把他的小厂拖垮,对于当初轻信奥林公司,自己仍懊悔不已。   这两三年,一批又一批的债主到福建家里讨债,而他为了还债,长期奔波在闽粤两地,因为迟迟没还钱,自己也成了“老赖”,昔日的朋友、战友把他当成仇人。“最悲痛的是,母亲在别人上门讨债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而我又在外追债,当时真想一死了之。”说着说着,陈春生眼泪汪汪。   而因为讨不到债,自己也没脸回家。“这次来东莞有6个月了,端午、中秋都没有回去。”陈春生说,讨债几年,又花费了8万元左右,光今年从广州就请了4批讨债公司去上门,请吃请喝花了不少,一分钱没讨回来,老赖依然逍遥。   陈春生说,现在自己在东莞花了200元租房,靠送外卖每盒饭赚5毛钱度日。“送外卖都是年轻人干的,很多人问我为什么一把年纪了还干这活,我无言以对。”陈春生说,不过也并非遇到的都是坏事,大朗法庭查到的账户有一万多元,已经扣划过来给他,而两星期前,在自己身无分文时,该庭的一名法官,拿了1000元钱给他度日。   陈春生称,他也知道叶某和陈某各有一处房产,叶某位于大朗的房产已经被查封,但陈某位于茶山的一栋房子,因门牌和地址原因,没能确认。   法院行动   下一步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记者昨日在市第二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个案件第二法院于2011年5月11日收案,由大朗法庭负责执行,执行标的为794929.65元及利息。   收到案件后,大朗法庭立即安排人员对两被执行人叶某、陈某在银行、房管局、车管所、国土局、工商局的财产进行查询。其中查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有存款10259.92元,已扣划给陈春生。   大朗法庭还于6月21日,对叶某位于大朗大井头村(42平方米)、陈某位于茶山镇塘角村(71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档案查封。同时于7月26日对叶某大井头村的房屋进行了现场查封。上述房屋均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   因涉及农村房屋的案件执行难度较大,且被执行人陈某的房屋位于茶山镇,经法院慎重研究,决定将案件移交给执行局执行。2011年9月,本案已移交给执行局杨法官负责执行,他上周五刚看到卷宗。执行局对此案高度重视。杨法官将于下周去大朗、茶山再次调查此案,查看被查封房子的具体位置,下一步拟对被查封的房屋依法进行委托评估、拍卖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