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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回归企业可以使用“浙商”作商号

发布时间:2013-04-26 11:18:47
  为了鼓励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组建集团,浙江工商如今已放宽集团公司登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放宽到3000万元,子公司数量从5个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从1亿元放宽到6000万元。属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允许企业使用“浙商”作为商号,“政银合作”还可以减免相关费用……昨日,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为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和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鼓励浙商回归,浙江工商新出台了《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和扩大有效投资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浙商回归项目在跟踪服务、组建集团、投资形式、品牌保护、金融支持等方面获得政策保障,再创浙江经济竞争新优势。   企业可以使用“浙商”作商号   让企业有一份属于浙江商人的归属感   《实施意见》明确,允许规模大、声誉好的企业使用“浙商”作为商号,提升浙商品牌知名度。   解读:“浙商”是一个群体性的称谓,也是浙江商人和企业的一个整体品牌。新政允许注册资本数额较大、控股股东声誉较好的企业在“浙商”字样基础上增加前缀或后缀作为企业商号,以提升浙商品牌知名度。“以前我们基本上不会允许企业贴上‘浙商’的标签,但现在不同了,我们提供了这个载体,要像晋商、徽商一样,让企业能够有一份属于浙江商人的归属感。”省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说道。   除此之外,浙江工商还支持发展股权投资、融资租赁、资本管理、金融服务外包等新型资本投资与管理企业,搭建更为广阔的资本流动平台等。这些都是为拓宽浙商资本投资的组织形式和新兴行业、盘活存量资本、激发各类生产要素活力的相关政策。   海域使用权出资政策扩至全省   盘活海洋资源,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实施意见》还提出:海域使用权出资公司政策从舟山扩大到全省,盘活要素资源,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解读:浙江省推出的海域使用权出资政策,让海洋也变成了像土地一样的注册资本,把原有海域使用权的经营收益转化为投资收益,从而达到融资和扩大企业规模的目的。现在,新政允许海域使用权出资公司政策在舟山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到全省,以盘活海洋要素资源,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省工商表示,“可以投资海域这一稀缺资源,相信很多浙商会感兴趣的。”   “服务平台”扩大覆盖面   减轻了企业验资环节的时间和成本   《实施意见》规定,今后凡符合并承认“工商事务金融服务通”合作章程的银行均可申请加入,以政银合作方便企业办事,降低验资费用,配套专属金融服务扶持政策和优惠套餐。   解读:为优化浙商金融服务,去年浙江省工商局联合建设银行搭建了“工商事务金融服务通”平台,包括验资通、联合年检、综合授信等三大子系统。目前,该平台的验资通子系统已在全省上线运行,工商部门可以实时查验企业资金到位情况,减轻了企业验资环节的时间和成本,工作人员称:“这大大提高了企业、银行、工商的工作效率,可以说实现了三赢。”   近期,省工商局将在建设银行试点的基础上,吸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为合作对象,进一步扩大验资通覆盖面。   大力扶持浙商申报驰名商标   外省专利示范企业也有政策倾斜   《实施意见》明确,将回归浙商的商标、商号纳入品牌培育库和省、市、县梯次认定体系,大力扶持和推荐回归浙商申报驰名商标,重点培育和认定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对属于省级(含外省)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专利示范企业的,给予政策倾斜。   解读:浙江省工商局此次还明确表示,要加强回归浙商品牌的保护和培育。大力扶持和推荐回归浙商申报驰名商标,重点培育和认定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省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称:“比如省著名商标要求商标连续使用满三年,回归浙商的商标在省内和省外的使用时间可以连续计算。还有,像外省授予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或专利示范企业,可以享受我省同等待遇,年销售额指标从1亿元放宽到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