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龚方乐行长莅临我会指导工作
1月17日,江苏省浙江商会战略合作伙伴——浙商银行行长龚方乐先生一行5人莅临我会指导相关工作。
江苏省浙江商会长徐群先生、常务副会长王琴、陈宏喜、黄飞建、秘书长楼国海先生及商会秘书处相关人员接待了龚行长一行,徐群会长代表江苏省浙江商会对龚行长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为来宾介绍了江苏省浙江商会成立以来的所开展的工作。龚行长对江苏省浙江商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希望浙商银行和江苏省浙江商会进一步开展紧密合作,宾主双方进行了友好、热烈、真诚的交流。
浙商银行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第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150073万元,总行设在杭州。2004年8月18日浙商银行正式开业。浙商银行前身为“浙江商业银行”,是1993年3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国银行、南洋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四家共同出资4000万美元设立的中外合资银行。2004年6月30日,中国银监会批准同意浙江商业银行从外资银行重组为一家以浙江民营资本为主体的中资股份制商业银行,并更名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从宁波迁址到杭州营业。浙商银行共有股东15家,其中13家是民营企业,民营资本占85.71%;最大的股东有三家,每家所占股份各为10.34%。
浙商银行的成立,既是浙江经济实力的综合反映,也是浙江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作为浙商的传人,作为一家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浙商银行将立足浙江,面向全国,恪守信用,合法经营,以安全为前提,以客户为中心,以发展为主线,以效益为准则,以回报社会、股东和员工为目标,树立规模、安全、效益三者有机统一,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营造特色,培育优势,优质、高效地服务于经济,服务于企业,服务于公众,共同创造社会财富,逐步建设成为经营有方、富有特色、业绩优良、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国内一流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