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30多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07-01-30 08:36:27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28日电 (记者李亚彪)据浙江省农业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供资料显示,到2006年底为止,全省已将233.9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目前,浙江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全省共筹集保障金253.77亿元。在已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中,有196万名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88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民已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养老金。
浙江省对被征地农民根据当地不同情况和不同年龄段,实行不同的基本生活保障,保障重点是劳动年龄段内和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主要采取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实行基本生活保障;二是基本生活保障与社会保险相结合;三是少数有条件的地方直接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保体系。
在筹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时,浙江省采取"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的办法。其中政府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人个承担70%,从土地补偿费、征地安置补助费中列支和抵交。
此外,浙江省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还一方面参照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对被征地农民实施就业援助,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一方面搞好配套改革,解决被征地农民的住房与医疗等问题,许多地方还引导被征地农民及时办理"农转非",以身份转换促进市民化过程。
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省里下一步将对2003年起被征地的农民做到应保尽保,对从2005年1月1日起各地新增的被征地农民必须做到即征即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