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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公布 沪京苏前3浙江第5

发布时间:2010-03-01 09:27:08
  2008~2009年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孰强孰弱已见分晓。昨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08~2009)》蓝皮书(简称蓝皮书)公布了中国内地31个省级行政区以及港澳台地区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结果。2008年,上海、北京、江苏三省市位列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前三。   全国省城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体系分别为:宏观经济竞争力、可持续发展竞争力、财政金融竞争力、知识经济竞争力、发展环境竞争力、发展水平竞争力和统筹协调竞争力等。   2008年全国各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为: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天津市、山东省、辽宁省、福建省、内蒙古自治区。   与2007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9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吉林省,排位上升了4位,湖北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排位均上升了3位,黑龙江省排位上升了2位,天津市、辽宁省、江苏省、海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5个省、市(区)排位均上升了1位;12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分别为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和甘肃省;排位下降的有10个省、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山西省,排位下降了4位,其次是河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个省、区,排位均下降了3位,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云南省和青海省等7个省排位均下降了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