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引进新方式 浙江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花落义乌
发布时间:2010-03-08 09:13:16
记者今天获悉,全省首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义乌市阿里巴沙信息咨询服务部(普通合伙),已通过工商部门登记正式成立。
去年11月25日,国务院出台《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随后也专门出台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并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而对外商打开了设立合伙企业的大门。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是与目前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以及外商独资经营方式不同的一种外商投资方式。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包括3种情形:一是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人全部为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二是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三是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后,外国企业或者个人通过入伙或者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方式成为合伙人。
据了解,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作为利用外资新方式,在注册登记方面大幅简化了行政程序,更使中国公民可以直接以自然人的身份与外商共同设立企业,将进一步有助于丰富我省利用外资方式,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个人创业。